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30945 证券简称:麟龙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董事长免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免去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张慧女士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将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主席韩英杰先生、监事宋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慧女士亦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同时,公司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务,副董事长冯立新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其副董事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韩英杰先生的监事会主席,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宋毅先生的监事,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张慧女士的职工代表监事,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冯立新先生的副董事长,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17,836,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49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免职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公告编号:2025-056
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亦将不再设置副董事长。
二、免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免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免职是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符合公司管理及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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