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6
证券代码:830947 证券简称:金柏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金柏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2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7 号辽宁有色大厦 25 楼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寇有良
6. 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城茂(北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2.50%出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目前资金匮乏,难以独立承接项目,故参股其他公司以寻求共同发展。现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2,250,000 元购买刘洪波持有的城茂(北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茂(北京)”)22.50%的股权,城茂(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1,5000,000 元),其中刘洪波出资 2,250,000 元(实缴
出资为 0 元),出资比例为 22.50%。城茂(北京)成立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目前尚无业务和收入,故以出资金额为限作为交易对价。公司的出资款 2,250,000 元将用于补缴城茂(北京)的注册资本,承继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城茂(北京)22.50%的出资。
刘洪波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购买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额度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河南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4.00%出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目前资金匮乏,难以独立承接项目,故参股其他公司以寻求共同发展。现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632,000 元购买天津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城茂”)24.00%的股权。河南城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000元(实缴注册资本 0 元),其中天津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出资4,080,000 元(实缴出资为 0 元),出资比例为 60.00%。河南城茂成
立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目前尚无业务和收入,故以出资金额为限作
为交易对价。公司的出资款 1,632,000 元将用于补缴注册资本,承继补缴河南城茂注册资本的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河南城茂24%的出资。
天津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购买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额度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和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相应的审计资源团队,能够依法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优秀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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