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0950 证券简称:华隆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关于对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新增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新疆华隆油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200726947949F
承诺主体名称 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80 天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满 180 天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0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180 天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武建立;
(二)回购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80 天内;
(三)回购请求方式: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盖章、 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的股份数量、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魏江艳,联系电话:0990-6862355;
(四)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原则,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回购数量上限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鉴于部分股东尚未取得联系,对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单独出具承诺。已达成一致的异议股东以之前协商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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