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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大盛微电: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8


证券代码:830955 证券简称:大盛微电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河南许继工控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许昌市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名称: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5,2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与创新为先导,创造优秀的产品、方案与服务,实现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的统一,全面构建稳定、和谐、科学的公司、员工、股东之间良好的利益共同体。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与微电网设备及系统集成、高低压开关柜及成套装置、箱式变电站、高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节能设备、配电箱、动力箱、自动化控制设备、智能配电系统设备、电子式电度表、交直流电源设备、充电桩、充换电站、新能源汽车、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通讯及网络系统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安装及修试、电力工程施工、电站运维;售电业务;从事计算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保、电气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认购比例(%) 出资方式

1 牛怀清 3557.2 71.144 净资产

克拉玛依盛东股权

2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68.5 13.37 净资产

(普通合伙)

3 吴闻杰 200.0 4.000 净资产

4 祁志峰 100.0 2.000 净资产

5 齐春红 30.0 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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