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30958 证券简称:鑫庄农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的“辞职” 所有条款中的“辞任”
所有条款中的“种类” 所有条款中的“类别”
第 1 条为 维 护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 第 1 条为维护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 2 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 2 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 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
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
设立,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81024296W
第 7 条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 8 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股份,股东以 第 10 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 9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 11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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