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鑫庄农贷
NEEQ: 830958
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顾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勇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 00997 号。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鑫庄小贷关联方—苏州市相城区永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 2022 年通过两名原贷款人偿还借款的方式转入资金
1,000.00 万元,鑫庄小贷冲减了 2022 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2024 年度鑫庄小贷对此项差错进行了更正。我们无法判断目前是否还存在同类事项。
二、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鑫庄小贷 2025 年度综合收益持续为负,全年度经营性资金主要依靠发放的少量贷款
获取的利息收入支持。以前年度发生的贷款项目本年度依旧回款金额较少。因此鑫庄小贷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继续不容乐观。鑫庄小贷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所述,我们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发表了保留意见。
董事会就该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说明。
2.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等手段以维护本公司的权益,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于发放的贷款,积极催收相关利息和本金,除了履行贷后必要的风控程序以外,也按照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3.公司将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公司的动态管控,包括业务管控、财务管控、风险管控等内容,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定期调整管控策略,全面降本增效。
4.董事会采取相关措施,积极诉讼不良贷款,收回贷款资金,调整经营政策,预计公司的经营状况将会得到较大改善,并且已经比去年提高很多,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在未来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是恰当的。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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