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宁波爱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8日发出,满足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提前20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宁波爱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2018年度进行了总结,包括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回顾、2018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公司管理层的聘作情况、2019年工作目标及措施等,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总结了2018年度工作情况,包括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检查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等,并对2019年度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18年8月-12月期间,公司累计向杭济(上海)珠宝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620,000.00元(其中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4日补充审议披露了《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补充确认了2018年9月-11月期间,公司累计向杭济(上海)珠宝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20,000.00元),向蔡玮玮
日,公司已向杭济(上海)珠宝有限公司归还借款600,000.00元,尚有1,020,000.00元未归还杭济(上海)珠宝有限公司,尚有100,101.00元未归还蔡玮玮。杭济(上海)珠宝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傅劲崴控制企业,蔡玮玮系公司职工监事,与傅劲崴系夫妻关系。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文号为亚会B审字(2019)1887号《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43)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44)。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47)。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