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0961 证券简称:圣华农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吉林、党晓辉、张同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肖吉林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党晓辉 董监高 时任董事
张同庆 董监高 时任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44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8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吉林、关联股东党晓辉、张同庆与上海达
晨恒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投”)签订了《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肖吉林、党晓辉、张同庆以总价人民币 1400 万元受让达晨创投持有的本公司 300 万股份,明确由挂牌公司为肖吉林、党晓辉、张同庆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事项,未提前履行审议程序,直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才进行信息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96 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按照《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肖吉林、时任董事党晓辉、张同庆应对上述违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监管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肖吉林、党晓辉、张同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出具警示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出具警示函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监管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监管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3】33 号)》。
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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