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0961 证券简称:圣华农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收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6)皖 0881 民初 846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吉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中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劲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6-011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23 年签订五份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3-108、2023-199、2023-249、2023-206、2023-322),合同总金额 6,287,400 元,尚欠货款 350,005.25元。2024 年签订二份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099、2024-259),合同总金额1,300,695 元,尚欠货款 1,300,695 元。2025 年签订一份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2025-031),合同总金额 27,665 元。双方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进行往来款对账,
确认被告共欠原告货款 1,871,700.25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1,678,365.25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1,306,370 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用。
合计:2,984,735.25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案立案后,公司向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银
行账户及其他金融机构账户上的款项 2,984,735.25 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
收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皖 0881 民初 846 号,并已完成对被告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6)皖 0881 民初 846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安徽中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1271295.5 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1271295.5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28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的 1.3 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编号:2026-011
案件受理费30678元,由原告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611元,被告安徽中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3067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西安圣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870 元,被告安徽中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13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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