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0965 证券简称:大力电工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公告编号:2019-034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上述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0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公告编号:2019-034
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