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0966 证券简称:苏北花卉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留存利润
全部用于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联方向公司借款以及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明灼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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