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上市公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章魁
保荐代表人 付芋森
联系方式 021-68826801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上市公司”、“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凯大催化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要求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业务管理 国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制度,制定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 导工作制度,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
1 案,就持续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式、步骤等做出完整、有效的安 安排。
排。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存在对 2023 年业
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 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
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及时修正、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和信息 情形等事项。
2 披露制度,督导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履行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 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履行了相关法律法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制作、 规规定的信息披露及其他义务。
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和上市公司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向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和其他提交的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3 进行事前审阅,发现上市公司拟披露信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息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 自查,发现 2023 年业绩快报、业绩预告
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
披露事项的,应当要求公司进行更正或 集资金情形,保荐机构已要求公司进行
补充。上市公司拒不配合的,应当及时 整改、更正公告文件。上市公司已进行
向北交所报告,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 上述事项的整改与公告。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公司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上市公司
4 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列席股东会、 业务和日常情况,持续关注了上市公司
董事会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 运作、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情况,督促
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 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本持续督导期间,2024 年 5 月,因业绩
快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
时修正,财务数据错报,北京证券交易
所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姚洪、林桂燕、
姚文轩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国证券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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