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0976 证券简称:电通微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人员的“辞职”表述调整为 “辞任”;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解散的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6)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 第二条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深圳市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深圳市工商行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人营业执照。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4403007979708043。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深圳电通纬创微电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深圳电通纬创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
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审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查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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