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要求,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对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易腾达”或“公司”)2024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 2024 年 7 月 5 日召
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 1 名
投资者,共发行股票 1,612,207 股(其中限售 0 股,无限售 1,612,207 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每股 9.3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3,525.10 元。2024年 11 月 2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股转函 2024〕3044 号),对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全部
到位,缴存于公司名下中国银行深圳大运城支行账户,银行账号:744579264759,并经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通伙))资资出出具《资资报告》(中名国成资字 2024〕0054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 2024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3,525.10 元,缴存于
公司名下中国银行深圳大运城支行账户,银行账号:744579264759,并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深圳大运城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二级支行),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护投资者伙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3,525.1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 9,507,885.66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5,486,291.34 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4,993,525.10
加:利息收入 685.23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994,210.33
(三)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507,918.99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9,507,885.66
支付银行服务费 33.33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486,291.34
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中易腾达 2024 年度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伙《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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