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0983 证券简称:保得威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保得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保得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得威尔”)实际控制人朱嘉祥先生、毕晓辰先生以及马秀芳女士三位股东于2022年8月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已到期,朱嘉祥先生、毕晓辰先生和马秀芳女士有继续共同控制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意愿,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24年8月8日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朱嘉祥先生、毕晓辰先生和马秀芳女士为公司的在册股东,截至协议签署日,朱嘉祥先生持有保得威尔35.6016%的股权,毕晓辰先生持有保得威尔18.2009%的股权,马秀芳女士持有保得威尔12.1340%的股权。各方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共同认知,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三人对公司的决策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为此,三人经友好协商,就三人在对公司的决策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
动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本协议所指“一致行动”是指各方在股东大会提案及表决、公司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在公司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以及甲、乙两方在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在公司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
1、朱嘉祥先生、毕晓辰先生、马秀芳女士各方的同意,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包括:
(1)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
公告编号:2025-011
采取一致意见。
(2)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同一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中采取一致意见。
(3)各方在参与公司的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2、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
3、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以甲方意见为准。
4、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时按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5、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与其他股东签署任何与本协议内容、性质相同或近似的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8月8日。上述期限内引进新股东等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朱嘉祥先生、毕晓辰先生和马秀芳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
广州保得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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