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2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0984 证券简称:德邦工程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邓家爱持有公司股份12,5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1.0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7,288,64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211,36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8/8/28起至2021/8/27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 发生本次司法冻结的原因
2012年,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引进了深圳市中广核德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广核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智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家爱与中广核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中广核公司可以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上述信息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在触发
公告编号:2018-043
股份回购条件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中广核公司未就股份回购事项达成一致。2018年8月,中广核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通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邓家爱持有的公司12,500,000股股份。
(三)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中广核公司负责投资管理的人员调整等原因,后续未能及时与公司就回购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导致出现本次司法冻结情况。公司得知后积极主动与中广核公司取得联系,邀请中广核公司相关人员到公司协商解决,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南京智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邓家爱和中广核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签订了《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达成和解,解除本次司法冻结的实际控制人邓家爱的全部股份。《股份回购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45)。二、 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邓家爱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0,845,440、18.39%
股份限售情况:15,634,080、13.79%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2,500,000、11.03%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01财保
121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
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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