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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5 15:32:19 股吧网页版
浙江力诺:关于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5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0985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74633113X9

承诺主体名称 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5 个自然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5 个自然日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5个自然日期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

公告编号:2020-016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承诺对象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承诺对象:承诺对象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至今尚未向公司明确表示愿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的 22 名股东:俞红燕、赵迪飞、魏保华、王传胜、张晓东、姜莉菁、深圳市点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圣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袁瑾、朱琪钧、许云英、黄黎泉、蔡云芳、缪启善、陈琴、杨洁、应金凤、王丽珍、陈功、王霖、曹云杰、梅仲涛。

2、回购请求方式:前述承诺对象可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将申请材料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经股东签字/盖章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若承诺对象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异议股东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提交了回购申请材料视同已提交回购申请。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为承诺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承诺对象所持可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信息为准。

4、承诺对象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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