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0995 证券简称:九洲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修订对《总经理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津、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
经理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
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不同业务。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其它经营管理事项;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召开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总经理办会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不定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以下事项,总经理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经公司经理层集体研
究后再作出决定:
(一)决定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和投资方案的实施计划;
(二)决定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方案;
(三)决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四)决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五)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六)决定公司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职工的工资、福利标准和以公司名
义决定的各类奖惩事项;
(七)审批或审核单项超过 100 万元的资产购买、出售、出租、承租或者其他处置,以及所有的资产抵押或质押事项;
(八)审批或审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九)审批或审核一个会计年度内超过 10 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报废或核销;
(十)审批或审核单笔超过 10 万元的员工备用金借款,以及所有的对外借款事项;
(十一)审批或审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事项;
(十二)审批或审核以下日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1、年度销售计划、研发计划;
2、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签订或投标;
3、营销政策、价格政策、信用政策的制定;
4、省级及以上范围区域经代销商的确定,期限超过三年的市场营销类合作协议的签订;
5、单项超过 100 万元的研发或市场开发投入;
6、单项超过 500 万元的大宗采购,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 100 万元的设
备技术引进,或涉及重大专项、风险投产的物资或服务采购(即无正式订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十三)决定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标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赔偿损失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诉讼事项;
(十四)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及与会议议题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