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信证券作为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工作及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其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2 其他 其他(重大诉讼)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
亏损:2023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088.7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6.2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9.47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143.85%。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795.47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9.04%;未分配利润 -17,487.90 万元,未弥
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下降,若公司继续亏损,存在净资产转负的风险。
主办券商于 2023 年 12 月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原生产经营地址为浙江省金
华市仙华南街 811 号 5 号厂房,已于 2023 年 11 月整体搬迁至浙江省金华市金
东区康济北街 878 号,目前公司尚未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未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等事项;新生产经营场所未开展规模生产。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杨伟艳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方晓露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二人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二人辞职后,暂由公司总经理付继波先生履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责。
鉴于上述情形,金大股份本年销售及盈利不及预期,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薄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重大诉讼
金大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马鞍山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起诉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途”,公司持有其40%股份)、金大股份,因浙江永途未能达成《永途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的约定,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求判决浙江永途返还汽车资质奖励资金 4500 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用,并要求金大股份对浙江永途前述的返还、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项下的连带偿还责任。详见公司披露的《重
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上述案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开庭,
目前尚未判决。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持续经营亏损,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情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持续恶化,并存在退还大额政府补助、大额应收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大股份的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针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公司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况外,金大股份还存在连续七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报告、业绩大幅下滑、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多次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纠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票司法冻结、需返还大额政府补助、重大诉讼等事项。具体情况详见主办券商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 2017 年 6 月 1 日、 2017 年 10 月 11 日、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2018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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