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1004 证券简称:宝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
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
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
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
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告。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
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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