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2
公告编号:2016-024
证券代码:831005 证券简称:华维电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下午13: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海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海斌先生主持,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10月26日届满,根据
公告编号:2016-024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相关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韩际南、冯声芳等二位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公司股东大会产生的2名股东监事代表,将与职工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各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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