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1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
2025 年 4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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