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4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1007 证券简称:汉咏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咏股份” )于
2018年5月1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772 号),(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规事项
挂牌公司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1.4 条、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8-012
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时任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在我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本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2017年年度报告
预计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披露。
2、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772 号)
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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