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1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监事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董事会、经理层就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与评估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决策管理、公司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关联方交易、采购预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信息传递与信息披露、内部监督。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
(2)决策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完善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根据这些制度或办法的规定,进行重大投资和资产购置活动时,必须先作可行性研究或尽职调查,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权限进行逐级审批。
(3)公司会计及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等各项会计及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分析预测和考核工作的有效进行,保证了公司基础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清晰、一致,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薪酬管理制度》,涵盖员工招聘、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考核激励、员工退出机制等方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根据经营规划合理储备后备人才,加大人才结构优化力度,进一步完善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
(5)关联方交易
为了规范和明确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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