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1019 证券简称:博硕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董事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十七)董事应增强自身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重大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及大额资金支付等,不得个人做决定,要实行集体决策,并且任何人不得单独或者擅自改变决策。董事会应当
建立严格的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公司)下列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交易的定义见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上述交易事项,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除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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