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1028 证券简称:华丽包装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辽 0105 民初 8657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 月 2 日
案号:(2020)辽 0105 执 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新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豫 0721 民初 964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公告编号:2020-015
案号:(2019)豫 0721 执 144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新乡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代建设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新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豫 0721 民初 964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案号:(2019)豫 0721 执 144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新乡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公司被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作出(2019)辽 0105 民初 8657
号民事判决书,就原告沈阳宇博工业用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博公司”)与被告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包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1)被告华丽包装给付原告沈阳宇博工业用带有限公司加工费 78382.04 元;(2)被告华丽包装给付原告沈阳宇博工业用带有限公司
加工费的利息(以 78382.04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7 月 1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
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861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华丽包装负担。
2、公司被新乡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限新乡市成林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新乡
市新辉煌纸业有限公司货款 4045404.34 元及违约金(从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至
公告编号:2020-015
付清之日止,按月息 2 分计算);(2)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王福安、孙喜花、代建设、王爱梅在 500 万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王福安、孙喜花、代建设、王爱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新乡市成林纸品包装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9656 元,保全费5000 元,公告费 260 元由新乡市成林纸品包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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