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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6:34:20 股吧网页版
银丰棉花: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831029 证券简称:银丰棉花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修订〈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7 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套期保值是指交易人在买进(或卖出)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交易所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或期权交易合同作为保值。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管理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从而降低实货风险敞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控制的分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履
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期货期权交易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期货期权交易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2.公司套期保值规模时点净持仓不得超过对应实货风险敞口。期货的卖出套保量与期权套保量应当按规范要求合并计算为套保头寸。由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阶段性实货的最低套保比例。
3.当期货合约价格低于现货市场价格,可以在销售现货的同时将库存置换为成本相对更低的、不超过现货销售量的期货合约库存,进行买入保值。买入保值价格和数量由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行情制定阶段性的策略。买入保值的数量与实际采购、收购数量综合计算成本,并作为公司的实货数量。

4.公司原则上优先开展场内期货期权交易业务,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应当对交易工具、对手信用、合同文本等进行单独的风险评估,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慎重开展业务。根据业务需要,适时选择场外衍生品产品类别,应当按规范要求合并计入套保头寸。

第五条 公司各法人基地、委托收购加工基地、代理销售模式的合作业务和各贸易子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统一归口公司期货部管理和操作,不得越过期货部在期货经纪公司单独操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组织建立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成员 9人,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1 人),副主任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选任(3 人),其他成员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期货部、相关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5 人)。决策委员会职责如下:

1.确立套期保值目标,审议和批准套期保值方案,统一调配套期保值资金与资源以及制订与套保交易相关的其他重要决策;

2.审议批准公司及所属法人基地、委托收购加工基地、代理销售模式的合作业务和各贸易子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提出的各阶段具体的套保操作计划及方案;
3.对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工作,控制保值风险,
对套保方案和计划调整、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突发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意见;

4.对以上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问责;

5.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宜。

第七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组织管理上实行决策委员会、期货部两级组织管理体系。在业务操作及风险控制上,实行决策委员会下设业务执行小组、交易小组二级风险管理体系。

第八条 决策委员会下设的执行小组、交易小组职责如下:

(一)执行小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1.在决策委员会下成立的五人执行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及组员由决策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2.执行小组负责实施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在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整体框架内提出分阶段的期货期权套保交易的具体操作计划。

(2)不定期以电话会或碰头会形式召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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