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2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1029 证券简称:银丰棉花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雄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084,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021,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公告编号:2025-001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恒、王永祥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1,084,4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洪涵、王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01
(一)《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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