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1029证券简称:银丰棉花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
际情况,公司决定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对符合总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
净额法核算,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5 年 1 月1 日起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公告编号:2025-024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而进
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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