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1029 证券简称:银丰棉花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授权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的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仅限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即在上述额度内,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6-011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委托理财标准为:(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189,738,802.30 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为 171,648,656.99 元,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为 3,094,869,401.15 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为 85,824,328.50 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超过
85,824,328.50 元,且超过 3,000 万元,因此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存在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产品固有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常见的风险类型。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对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的资金是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该投资为短期投资,可随时赎回,灵活度高;公司因日常经营或重大项目投资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上述投资行为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因此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逆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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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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