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1036 证券简称:裕国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5-053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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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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