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1040 证券简称:优波科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郑州优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
[2017]22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据此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1-00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情况。
4.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
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
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1-008
(2019)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 月 1 日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0 0
负债合计 0 0
未分配利润 0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0 0
少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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