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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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推荐芜湖起重运输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务规则》),芜湖起重运输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起股份”、“公司”)
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
鲁证券”或“我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
下简称《调查指引》),我公司对芜起股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
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芜起股份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齐鲁证券推荐芜起股份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调查
指引》的要求,对芜起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
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
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芜起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员工等进
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
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芜湖起重运输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二、内核意见
1.我公司内核小组成员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分别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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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小组制作的《芜湖起重运输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
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核实。认为:项目小组已基本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
查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芜起股份采用了实地勘察、资料收集核
查等手段完成调查工作;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
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务和技术事项出具了调查报告。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及《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芜起
股份制作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整套申报材料,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基本符合
信息披露的要求。
3. 公司的前身芜湖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2014 年 1
月,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前两年主
营业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公司满足“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输送机械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
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满足“业务明确,具
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人数不断增加,股权结构日趋合理,特别是股份公司成
立以来,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司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完善了财
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公司满足“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合法规范经营”的要求。
公司于 2005 年设立,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平泰会开验字【2005】第
180 号《验资报告》,对出资予以验证。公司有限公司阶段发生四次股权转让、
一次增资、一次吸收合并。历次股权转让均有《出资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历次增资均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
告》,增资程序合法合规。吸收合并履行了公告程序,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召开
股东会决议通过合并事项,吸收合并程序合法合规。201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3]第 302C0004 号
《审计报告》,以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1,131,738.84 元为基
准,将上述净资产中的 1,700.00 万元折合为 1,700 万股,作为芜湖起重运输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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