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1045 证券简称:科慧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及财会〔2017〕
30号通知规定的准则施行日起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06〕3号)及2014年1月2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修订并发布了(财会〔2017〕
1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并要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会〔2017 〕30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
知》、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的变更,有利于准
确、完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的变更,有利于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度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度修订的《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收到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二)《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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