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1
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号博泰国际大厦A座1808室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文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84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2018年年报及年报摘要情况进行编制汇报。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84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84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
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84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84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的部分应收款项因客户原因在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上述原因形成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84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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