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1049 证券简称:赛莱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佳先生与安徽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赛莱拉”)与安徽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佳先生与安徽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第一条 为配合目标公司(即赛莱拉,下同)业务发展需求,乙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佳先生,下同)承诺积极推动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一年内进一步完善目标公司功能性护肤品市场团队组建以及新的团队负责人招聘。
第二条 乙方承诺积极推动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三年内制定并完善目标公
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低于目标公司总股份的 10%。
第三条 乙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 保证遵守目标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之一:
a) 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b) 将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 擅自将目标公司及/或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转移至其他经营实体;
d) 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告编号:2025-027
e) 除与目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等关于担任目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相关协议外,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与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f)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同类的业务;擅自披露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秘密;
g)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害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的利益或声誉;
h)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向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提供虚假经营信息;
i) 严重违反目标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j) 严重失职、渎职、财务舞弊,对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k) 严重损害目标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
(2) 乙方应当积极促使目标公司的业务正常开展,保证目标公司的基本财务核算原则应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包括合同管理、项目预算、收入确认、现金流管理、坏账准备、采购管理、发票管理、现金管理、子公司间内部结算、固定资产折旧、审计费用摊销等规定;
(3) 乙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本次增资额不得用于偿还金融借款或关联方借款。
(4)乙方承诺并保证在上市前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持续稳定且不得构成上市障碍,即在目标公司上市前原则上公司实际控制权不得发生变更,且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须持续稳定有效。乙方在上市前向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公司股权并将造成控制权丧失的,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同意转让的,乙方不得转让。”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陈海佳与安徽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海佳、陈东煌、陈明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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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佳与安徽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上述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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