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831049 证券简称:赛莱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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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净利润构成
第三条 公司净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营业总收入扣除营业总成本、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汇兑收益后的金额。
第五条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六条 所得税费用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第三章 利润分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实现净利润数额和下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会批准。
第八条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按照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第十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通过决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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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股东会批准,并按照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发展规划、生产经营以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采用现金股利或者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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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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