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拉”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赛莱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1、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该议案于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0 号)确认,公司发行 20,0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4]23013790216号)验资报告审验。
2、202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22 号)确认,公司发行 61,6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360,000.00 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5]2401593007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兴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兴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存放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下辖支行,在分行下辖的任一支行网点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5 家全资子
公司、3 家孙公司和管理的 2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实施使用主体支付,上述10 家使用主体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7,153,953.04元;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划到公司一般户,再划到子公司广州赛莱拉生物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国科细胞科技有
限公司使用的情形,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139.62 万元。公司未将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 5 家全资子公司、3 家孙公司和 2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使用主体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虽其他使用主体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与日常资金混同的情况,但其他使用主体按照公司分配的额度审批使用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的资金,其他使用主体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按金额、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某种程度上也保证专款专用。
除上述情况外,《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公司及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主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
行)于 2025 年 8 月 21日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并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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