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1052 证券简称:金开利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金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徐伟持有公司股份42,566,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33.5165%。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1,924,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641,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得知,股东徐伟持有的42,566,000股股权于2018年11月7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文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20529号。经过公司核查,本次司法冻结为该股东个人案件诉讼程序的财产保全,法定文书表明应冻结股权数为31,924,500股,但实际冻结股权数42,566,000股,实际冻结数与法院文书所述冻结数不一致,经当事人及律师与法院多轮沟通,确定是法院工作失误导致数据错误。公司多次责成当事人向法院提请修改法律文书或解冻多余被冻结股份数,以便公司及时发布相关正确公告,但因法院相关文书修改程序繁杂,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当事人与法院最终协商将修改法律文书,以使法律文书与实际被冻结数一致。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对相关股份变动情况予以跟踪关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徐伟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2,566,000、33.5165%
股份限售情况:31,924,500、75%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2,566,000、33.5165%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深圳市金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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