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1055 证券简称:三优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05460584Y
承诺主体名称 李凌、卢嵩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公司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
承诺开始日期
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承诺有效期
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承诺履行期限
后 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保护对公司终止挂牌持有异议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承诺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承 诺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
(三)回购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应当在回购承诺有效期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 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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