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1055 证券简称:三优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性措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性措施的公告》(更正后)(以下简称“对异议股东保护性措施的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对异议股东保护性措施的公告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但为防止摘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将以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作为回购价格。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届满之日),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
公告编号:2021-004
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届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现更正为: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12 元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但为防止摘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将以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 6.11 元/股作为回购价格。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 6.11 元/股。
三、回购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
公告编号:2021-004
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届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对异议股东保护性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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