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31057 证券简称:多普泰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多普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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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多普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多普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等,如投资兴办经营实体、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购买股票或债券、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二) 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四) 谨慎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工作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的总体计划、组织、监控,提出调整建议等。总经理应当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并在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九条 公司法务部负责对签订的对外投资协议、合同和重要的相关信函、章程进行法律审核。
第三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十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的。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的对外投资授权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进行。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购买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的全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述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对外投资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第十四条 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外投资的交易金额应以审计或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或作价的参考依据的,公司应聘请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出具专业意见或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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