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1059 证券简称:霍斯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霍斯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霍斯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启良、董敏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霍斯通电气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杨启良 董监高 董事长
董敏妍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29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
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杨启良、董事会秘书董敏妍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广州霍斯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启良、董敏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官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2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霍斯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启良、董敏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0号)
广州霍斯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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