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1061 证券简称:ST 中瀛鑫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 民终 1187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案号:(2020)粤 0303 执 1862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文明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 民终 1187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1-006
案号:(2020)粤 0303 执 1862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粤 03 民终 11870 号:
1、当事人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十日内偿还深圳市大马化典当行有限公司本金 600 万元及相应借款利息、综合管理费、逾期还款违约金。
2、深圳市大马化典当行有限公司对于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贵州省大方县公安局已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普通贷款业务登记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深圳市大马化典当行有限公司对于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普通贷款业务登记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当事人陈文明、冯桂定在上述第 2、3 项行使优先受偿权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5、案件受理费 7662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当事人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由陈文明、冯桂定连带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1、被限制消费人员(姓名/名称):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 民终 1187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1-006
案号:(2020)粤 0303 执 1862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2、被限制消费人员(姓名/名称):陈文明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 民终 1187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案号:(2020)粤 0303 执 1862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