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1061 证券简称:ST中瀛鑫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0年度的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苏公W[2021]A700号审计报告。会计师发表了如下审计意见及说明:
1、如审计报告所述,中瀛鑫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滞阶段,目前主要从事项目的维护业务;中瀛鑫公司无法偿还诉讼案件的债务,法院申请冻结中瀛鑫母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母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中瀛鑫公司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实际控制人陈文明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瀛鑫公司短期借款2,411,218.59元,逾期;
3、如审计报告所述,中瀛鑫公司对陈文明的债务提供担保,由于陈文明无法及时偿还债务,法院判决中瀛鑫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充分披露了财务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1-01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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