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1061 证券简称:ST 中瀛鑫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口头警示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310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中瀛鑫),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 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2 栋 6 层 611-A
陈文明,男,1976 年 7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7
(一)涉嫌违规事实: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中瀛鑫)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文明于 2020 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补充
披露了《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发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ST 中瀛鑫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陈文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陈文明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的披露信息,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1-017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310 号)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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