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瀛鑫”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就中瀛鑫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公司地处广东省深圳市,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延迟,人员不齐,且因为银行预留印章未及时变更完成,导致部分银行函证现无法发函,部分银行存款余额无法确认。
中邮证券经与中瀛鑫沟通,根据中瀛鑫董事会的说明,公司确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无法及时编制并按期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体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公司自 2016 年开始均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受疫情影响,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于 2020 年 3 月开始,会计师已
于 3 月中旬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公司年报编制与审计工作都在同步抓紧进行。疫情期间,审计工作中部分审计程序如函证等,相关对账工作开展较慢,仍无法进行回函确认。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复工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进场时间,并安排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提前分配工作人员负责撰写相关拟披露文件,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效率。
公司预计于 2020 年 5 月中旬完成年报审计工作,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年报编制工作,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主办券商在督导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具体的督导情况
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将年报披露所需的资料清单提供给公司,督导公司披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9 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前做好年报披露准备。针对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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