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31064 证券简称:浩驰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浩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做市转让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浩驰科技专业从事薄膜新材料领域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安全隔热膜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建筑等领域。公司自子公司海安浩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后已第一时间完成重建工作,2019 年以来生产运营已步入正轨,公司预计 2020 年业务情况整体保持稳定。考虑到近两年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且公司股票价格逐步下跌。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股本 8,000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70.85 万元,归属于股东
每股净资产为 1.25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盘,公司股价为 2.1 元/股,公司股
票市净率为 1.68。公司为维护股票市场价值,提高公司净资产盈利能力,并为公司进入创新层打下基础,通过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的目标。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4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2.42元/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6,200,000股,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7.75%-15.00%。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9,4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 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转让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转让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如回购方式变更为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
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四) 回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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