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831065 证券简称:鑫干线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65 鑫干线 2021 年 4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中银律师事务所张晓强律师。
(七)会议地点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
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董事长编写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经营情况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我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利润表、2020 年度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而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因为公司 2020 年度亏损,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等报酬事项。
(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
(八)审议《关于批准公司 2021 年度内银行借款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计划及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监事会主席编写了《2020 年度监事董
事会工作报告》。
(十)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