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1065 证券简称:鑫干线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租用实际控制人丰大伟先生在合肥市的房产,用于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办公,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
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表决 1 票,关联董事丰大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丰大伟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城花园北二区 27 号楼 102 号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3-006
根据合肥当地房产租赁市场价格。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原则: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无国家定价的,则适用市场价格;
3、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租用实际控制人丰大伟先生在合肥市的房产,用于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办公,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
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06
无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鑫干线(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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